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和《“十四五”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的相关规定,持续加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的管理和监督,不断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。根据原环保部《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大气函〔2017〕1709号)、《甘肃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》(甘环大气便函〔2023〕17号)和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》(GB/T15190-2014)等相关文件规范要求,我局委托甘肃聚泰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《高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》。《技术报告》共分八章,从划分原则及依据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现行区划方案、声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、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可行性分析、城市噪声控制措施及对策等多方论证,划分结果如下:高台县中心城区规划面积为7.43平方千米,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区划范围与高台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一致。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4.4789平方千米,占总面积的比例为60.28%;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.6146平方千米,占总面积的比例为21.73%;4a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.3361平方千米,占总面积的比例为17.98%。《高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》已经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。
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于2025年12月5日起草形成《关于征求〈高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(2026—2030年)〉、〈高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(2026—2030年)〉意见建议的函》,通过G6办公系统向城关镇、巷道镇、公安局、住建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文体广电和旅游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市场监管局等8家单位征求意见,公安局反馈无意见,其余7家单位均逾期未反馈,视为无意见。
根据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有关规定,现就《高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》征求社会公众和利害关系人意见。
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等法律有关规定,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,请于2025年12月17日之前向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提出。逾期未提出,视为无意见。
联系电话:0936-6626089
电子邮箱:gsgtwjj@163.com
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
2025年12月10日